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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金港街道巫山村综治楼地块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黄泗浦西路北侧、君秀路东侧,占地面积2393.69 m2,地块中心坐标:北纬31.952409°,东经120.401598°。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君秀路,南至黄泗浦西路,北至巫山村。该地块后续规划为金港街道巫山村综治楼建设用地,属于行政办公用地(A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12月,张家港市金港街道巫山村村民委员会委托beat365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针对张家港市金港街道巫山村综治楼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送检土壤样品11个(包含1个平行样和1个对照样),送检地下水样品5个(包含1个平行样和1个对照样)。土壤检测指标包括:pH值、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VOCs)27项、半挥发有机物(SVOCs)11项;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pH值、硫酸盐、耗氧量、氨氮、挥发酚、硫化物、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土壤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如下:
土壤: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检测值范围:8.06~8.63,土壤以弱碱性为主,与对照点土壤pH值无明显差异;其余所有样品各项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地下水检测指标除氨氮外,其余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或《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 62号)中的二类用地筛选值。氨氮存在超标现象,超标率....,超标2.25~4.58倍,对照点氨氮同样超标,可见氨氮超标为区域本底原因,与地块内活动无关,且氨氮为地下水常规一般化学指标,毒性小且超标倍数小,风险可以接受。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除氨氮外均达到选定的评价标准,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