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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委党校新建项目增补地块项目位于南通市通州区通吕运河南侧,东侧和南侧紧邻在建的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党校,北侧和西侧均为空地,占地面积约2739平方米,本次调查地块主要分为东西两部分,其中东侧原圣宝露(南通)纺织有限公司区域约1739平方米,西侧空地区域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中间区域为已停用的道路。地块目前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如今地块使用权收回,地块内厂房均已拆除,地面已平整。
根据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党校新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通行审投审〔2023〕1号)(见附件2),调查地块后期用于党校的建设,属于A31高等院校用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的要求,保障地块再开发的用地安全,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上述要求下,南通金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业主单位)委托江江苏诚冉环境修复工程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该地块土壤污染情况进行初步识别,为该地块的后续开发及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江苏诚冉环境修复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调查工作组,依据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结合熟悉地块情况的相关人员的访谈结果,制定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样品分析检测工作委托苏雨松环境修复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实验室(CMA证书编号:191012340106)进行,现场钻探工作由江苏诚冉环境修复工程有限公司开展。
报告编制单位于2024年2月18日对该地块开展了..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收集的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表明,调查地块内东侧部分区域曾存在过一家小微企业圣宝露(南通)纺织有限公司,2005年-2021年期间,圣宝露(南通)纺织有限公司在地块内曾从事色织布的生产活动(相关环评资料见附件4),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主要为织造生产车间,地块内不涉及与物料接触相关的地下物料管线,物料主要为棉纱等,地块内土壤未见颜色异常情况;调查地块外临近西北侧边界曾存在过一家南通丽王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0年建厂,于2017年10月开始地块内构筑物及生产设备的拆迁工作,并于2018年5月完成了关停企业原址场地初步环境调查评估报告(见附件5),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原印花涂料色浆车间、原荧光颜料车间、原有机颜料车间、助剂车间等生产区,地块内不涉及与物料接触相关的地下物料管线,涉及到的原辅料主要为有机溶剂,目前该企业地块内已种植紫薇树,土壤未见颜色异常情况。两家企业生产活动产生的污染物可能会通过沉降、淋滤和渗漏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目前调查地块内厂房均已拆除,四周未设围栏,地块内目前为空地。综合地块内及周边污染源分析,地块疑似特征污染物为pH、VOCs、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石油烃(C10-C40),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以确认地块是否存在污染。
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围绕地块各重点区域重点产排污节点及历史变化过程中受扰动较大的区域共布设4个点位(含1个对照点),其中4个水土共点(含1个对照点)。由于地块后期规划作为南通市通州区委党校新建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A31高等院校用地,故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地下水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IV类水质指标及限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相应的限值标准。
综上分析,该地块土壤中检测指标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中氨氮指标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地下水检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续高等院校用地(A31)的环境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