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项目公示

邳州市后沙安置房南(职中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2-11-22 作者:admin 分享到:
二维码分享

调查地块位于徐州市邳州市东湖街道,占地面积58059.88㎡,约87.09亩,地块四至范围:东至用地边界(绿化)、南至用地边界、西至黄石山路、北至保定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015798°、北纬34.349488°。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沙安置房南(职中西)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原为农田,根据前期人员访谈和资料搜集,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R2),属于建设用地中第 一类用地。

根据历史资料收集,本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主要种植种植大豆、蔬菜、瓜果等农作物。地块内无确定的潜在污染源。

根据现场踏勘结果,调查地块及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林地、村庄、河流、学校等。现地块内中间区域暂存堆土,高度约为3.0m,方量约1.8万方,为地块北侧后沙安置房小区基坑清挖土壤,已委托江苏绿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样检测,数据结果无异常,此堆土为非污染土壤。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不存在确定的潜在污染源。地块内未发现污染痕迹,现场无异味。

根据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田。地块及周边无确定的潜在污染源、无污染排放情况、未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

本次调查地块共采集40个土壤样品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每个土壤样品采样深度为0-0.2m;Zn、Cd、Cu、Ni、As、Pb、Hg均未超过检出限《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 一类用地参考筛选值,Cr检出值未超出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 一类用地筛选值中住宅及公共用地参考筛选值。

通过对第 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检测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中的土壤环境状况符合第 一类用地的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可用于规划的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联系人:胡友锋

      联系电话:1535825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