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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镇瑞丰小区(年丰新村安置房三期)地块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村,地块占地面积81942 m2。四至范围为:东至204国道景观河,西至年丰小区二期B区(在建),南至一处公益林,北至年丰小区一期。地块现状为农用地,根据规划资料,本次调查地块后续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R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12月,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beat365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司成立调查工作组,依据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结合熟悉地块情况的相关人员的访谈结果,制定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本次调查样品分析检测工作由我司实验室完成,现场钻探采样工作委托江苏诚冉环境修复工程有限公司开展。
本次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潜在污染源识别结果,主要采用系统布点法对地块进行采样点布设。地块内共布设13个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3个地表水采样点,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73个,送检土壤样品31个(包括3个平行样,3个对照样),采集地下水样品6个,送检地下水样品6个(包括1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采集地表水样品6个,送检地表水样品6个(包括1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土壤检测指标包括:pH值、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VOCs)27项、半挥发有机物(SVOCs)11项、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和滴滴涕总量;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pH值、硫酸盐、耗氧量、氨氮、挥发酚、硫化物、重金属(7项)、VOCs(26项)、SVOCs(3项)、六六六总量和滴滴涕总量;地表水检测指标包括:pH值、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挥发酚、硫化物、重金属(7项)、六六六总量和滴滴涕总量。
(1)调查结果
土壤:土壤pH值检出值范围:8.23~8.87,整体偏弱碱性,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差异。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检出指标有二氯甲烷、氯苯和1,2,3-三氯丙烷;半挥发性有机物检出指标有苯胺、苯并[a]蒽和䓛;有机农药类检出指标有α-六六六、γ-六六六和滴滴涕总量。上述指标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地下水指标除氨氮为Ⅴ类外,其余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
地表水:地表水检出指标中氨氮为劣Ⅴ类水质;滴滴涕总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标准;六六六总量因《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无该项指标,故不作评价,但该指标检出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其余检出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
(2)调查结论
综上,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满足报告选定的评价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未来可作为商住混合用地(RB)开发利用,无需进行下一阶段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